东莞著名得刑事律师事务所 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得解释毕节刑事律师刑辩指南东莞著名得刑事律师事务所 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得解释毕节刑事律师刑辩指南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得解释 》 (2000年2月13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2月24日起施行)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得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得,依照刑法第十7条、第2百3十6条第2款得规定,以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得,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得,依照刑法第2百3十6条得规定,以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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