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参谋温习指导:涉外民事诉讼得财产保全来凤县刑事辩护律师来凤县刑事辩护律师企业法律参谋温习指导:涉外民事诉讼得财产保全来凤县刑事辩护律师来凤县刑事辩护律师
以下是企业法律参谋温习指导之涉外民事诉讼得财产保全: 1,涉外财产保全得概念及其特点 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因1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得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得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受诉法院根据1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拘留收禁财产等强制措施得1种轨制。 其特点为: 第1,涉外财产保全只能因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申请引起,法院不可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2,涉外财产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 第3,在采取涉外财产保全中,有时被保全得财产需要监视得,由法院通知有关部分监视 2,涉外财产保全得申请及法院得裁定 申请涉外财产保全必需具备得前提为: 第1,存在因当事人1方得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得判决有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得可能,或者假如不能立刻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得正当权益遭受难以弥补得损害 第2,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哀求属于给付之诉,具有执行得内容 第3,申请必需由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 3,保全措施得解除及申请错误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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