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女婿具有继承权吗?刑事证据说说儿媳女婿具有继承权吗?刑事证据说说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1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1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儿媳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女婿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是继承法同时又规定了1些例外的情形,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1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权继承遗产。在这里要着重提醒:这里的儿媳,女婿要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以下两点: 1、丧偶;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在没有丧偶的情况下,即使在孝顺也没有继承权,虽然丧偶了,也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但不是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同样不能取得继承权。 相关知识: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1种继承方式。 第1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2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1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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