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要满足哪些要求保外就医要满足哪些要求
保外就医要满足哪些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1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1种。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1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 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1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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