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聚众斗殴罪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
聚众斗殴罪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立案后发现聚众斗殴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是可以并且应当撤销的。
上一篇: 定兴律师议论题目851
下一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最新规定
|